关于卖血记的作文,描写卖血记的作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1400字

更新时间:2024-05-12 20:56

书的扉页有这样一句话:“卖血是为了娶亲,是为了救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贵客,是为了不被饿死,是为了生存。但归根究底,还是为了爱和可笑的尊严”。依旧是余华的风格。就是因为这句话,我蹲下身,从架子的最低一层取出了这本书。

01血·泪·尊严

作者说:“现实,这个词让我觉得有些狂妄,所以我退而求其次,这里面写到了平等”。

可许三观追求的平等是什么呢?

在许三观心里或许有一杆秤,人们所有的行为变化、情感变化可能都是为了维持内心那杆秤的平衡。而让这杆秤持平在许三观的理解中,或许就是一种平等。“

他不在乎生活的好坏,但是不能容忍别人和他不一样。”

当许三观的生活变得糟糕时,他心里的平衡被打破他要换回他的尊严他要去卖血。

起初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强壮有力气的小伙子,青年的许三观第一次去卖血,遇上了同去卖血的阿方和根龙,遇见了李血头,知道卖血前要喝足了河水把“尿肚子”撑起来,知道了卖血后要吃猪肝、喝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从此,卖血,成了许三观生活中执着的信念。

普通人身上的人性光辉-读《许三观卖血记》后有感1500字

更新时间:2024-05-10 13:11

“人生漫长得转瞬即逝,有人见尘埃,有人见星辰。”每个人都是成为时代滚滚波涛里的一粒石子,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长相…却可以选择怎么样的活法,用血与热勾勒出自己的人生。一如许三观,在多舛的人生旅途中展现了普通人的人性的光辉。

《许三观卖血记》以许三观的多次卖血为线索描绘了其艰苦的人生经历,展现了时代的变化发展。许三观卖过十一次血,第一次卖血是为了证明自己有一幅好身体,为了有钱娶亲;第二次卖血是为赎回家中的家具,替儿子一乐赔偿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第三次卖血则是为了林芬芳;第四次卖血是为了荒年下的全家人能够不挨饿。随着文革、知青下乡,许三观为了一乐和二乐生活的更好及宴请二乐所在的生产队队长先后去卖血。之后,明明知道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但为了治疗重病的儿子,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在人生的关键时刻,他用卖血度过了一个个难关,为自己的小家遮风挡雨,才会在最后年过六十时去卖血却遭到了拒绝时才会感到了惶恐和恐惧。

许三观卖血记-记叙文1400字

更新时间:2023-02-05 13:23

“一盘炒猪肝,二俩黄酒。”

——题记

看这本书之前,我刚看完《活着》,这让我被余华的作品深深吸引住了。他那细腻的笔触,幽默诙谐的反映了当时的黑暗社会,总是让读者心头一颤感叹万千。

当我再次阅读完余华的作品,又一次潸然泪下。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跟阿龙和阿方一起的,他们俩人为了身上的血多起来喝了好几碗水,许三观也跟着他们学,最后三人憋得呲牙咧嘴,却得继续喝水,这滑稽的模样,像是喜剧的开头。三人卖完血,每人都得了三十五元钱,这在当时可谓是一笔“巨款”,这也是许三观卖血所得到的第一笔钱。后来他们来到了一家名叫胜利的饭店,阿龙和阿方对着跑堂的喊道:“一盘炒猪肝,二俩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前辈告诉他们,猪肝是生血的,酒是活血的,刚卖完血不能亏待自己。于是许三观也学得像模像样要了这俩样东西。这次卖血的钱也让许三观娶到了“油条西施”——许玉兰。第一次的卖血是为了娶亲,是为向别人证明他的身体强壮,这行为不免有些可笑,但说到底是为尊严。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1300字

更新时间:2023-02-05 13:23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

人的一生往往就像大海常常让我们在层层激进的浪花中迷失自己,我们奋力向上但有些事与愿违。而作者余华,用朴素平和的文字写下了这本让无数读者为之动容的巜许三观卖血记》。

主人公许三观,在儿时经常去农村看望自己的舅舅。他喜欢爬上农村的小瓦房屋顶上看落日余晖下的庄稼,横在小沟里的河流和坎坷的泥巴小路。他最爱看着从屋顶歪歪曲曲升上去的炊烟,而心里憧憬着自己美好的未来。可能那时候的他也没有想到,那段无拘无束的乡野时光,竟是他发生种种不幸前最后的温暖回忆。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出自于少年人的贪欲和初生牛犊的尝试,在同村的两位好友的带领下,赚了一笔不菲的数目。他靠这笔钱与许玉兰成为结发夫妻,但这也是他苦难生活的开端。他成婚多年,从未想到自己最疼爱的大儿子许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血。他悲愤又无奈,把一切的情绪都发泄在自己的儿子许一乐身上。后来一乐为了帮弟弟二乐出头,打伤了自己邻居家的男孩,男孩的父亲找许三观讨医药费时,许三观也只会说:“我不是他父亲,你应该去找他的亲生父亲何小勇。”

面对天价医药费,许三观自知没有能力偿还,但他终究没有狠下心来不管一乐。许三观思考良久只想到了卖血……

希望-《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900字

更新时间:2024-05-12 23:05

“他们的生活即使无奈,但总是有一种可以用来面对无奈的幽默,生活的种种不幸中总会弥漫人性的暖意。”许三观过着极其普通的生活,曾与家人和和美美,也曾因为天降灾祸差点失去家人,但到了最后他活得比谁都充满希望。

许三观,一个平凡的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年代里,为了一个个迫不得已的原因,一次又一次去卖血以维持生计,也为了他的家人能够平安健康。当儿子一乐得了肝炎,需要去上海昂贵的医院治病,他竟一路卖血,攒钱到了上海,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他用这样的方式去拯救儿子性命。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他无奈。既然无法避免浪潮的冲击,他就硬着头皮也要反抗。作者余华借许三观的故事提出了一个观点,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

为什么《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过的最温情的小说?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保持一种幸福感,就算在上海发了疯似的卖血也不忘吃猪肝喝黄酒。人生本就是多苦难,每个人对抗苦难的方法不同,有人选择逃避,宁愿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坚持已久的初心。许三观不同,他敢于直视,永远心怀希望。看见生活在动荡年代的许三观,仍然拥有一颗不平凡的心,我不禁自省。

血肉担苦难,平凡显伟大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900字

更新时间:2023-02-05 12:32

上世纪末,一个平常的午后,狭窄的医院走廊里,昏暗的灯光下,一个“血头”领着一群步履蹒跚的“年轻人”挤在供血室门口,他们个个双眼凹陷,血丝爬满浑浊的眼球,脸庞却异常通红,隆起的肚子像是怀胎六月的妇女。他们不是生了什么奇怪的病,才千里迢迢跑到浙江来的,他们很“健康”!没错十分“健康”,卖血这行讲的就是人要身子骨结实。可能这件事对于现在的我们看似遥不可及,但这却是几十年前千万个卖血故事中的一个,许三观正是这千万故事中一个比较“幸运”的主角。

许三观,一名普通的纱厂员工,因为听说卖血可以证明身体健康,和同村的伙伴一起卖血,换到了三十五块。这是他第一次卖血,他甚至觉得在胜利饭店喊叫很神气,殊不知这是他苦难生活的开始。许玉兰,油条西施,是他花八角三分钱,一瓶黄酒,一条大前门香烟从何小勇那“抢”来的。一乐,二乐,三乐那是他们的孩子,不!一乐不是他亲生的孩子,但他最喜欢一乐了,他为了给一乐治病险些丢了性命,乘船到上海,六个县城,他卖了一路的血……当然他是幸运的,他的家庭最后不再像是暴风雨中的孤舟,他们过上了安稳的生活,他也不用卖血就能吃上一盘炒猪肝,喝上二两黄酒……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读书笔记350字

更新时间:2023-02-04 19:00

余华曾经被认为是”小说的先锋拓展“,20世纪90年代以后,他在现实力量的感召下,创作了《许三观卖血记》等作品,他真切地体会到描写现实比形式探索有着更为感人的力量。

《许三观卖血记》内容梗概: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许三观卖血记》内容是上一代人面对困难时期迫不得已的生存方式。文中传授了一种放弃抗辩,逆来顺受的价值观念。

《许三观卖血记》人物形象:

许三观,靠着卖血养活自己的儿子妻子,也养着别人的儿子,这样不合情理的事情却让他成为英雄。一个真正人物的自尊,狡猾,逆来顺受等性格自然而然的提醒在他身上,这是文中主人公的色彩。

文革下百姓的生活-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700字

更新时间:2023-02-04 17:41

这个暑假在家,我读了许多书,其中就有余华所写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完这本书后,我感觉写的挺不错的,所以今天我打算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做许三观,他是一个来自农村的一个没有文化的年轻人。他在离村不远的城里的一个工厂里面上班,他的工钱在当时足够让他结婚并且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在许三观他们村有一个古怪的规矩,那就是一个男人只有去买一次血,才能证明自己是一个身体健康的男人,才能娶到老婆。所以,在他结婚之前他也去城里买过一次血,同行的是同村的两个人,他们是根龙和阿方。抽血的人是一个奸诈的老头子,每次去必须给点好处才可以卖血,否则就会被老头子说成是坏血,不给那个人卖血。因此,他们也买了一下东西去送给他。卖完血之后,根龙和阿方带许三观到饭店里去吃饭,告诉他卖完血之后要和黄酒,吃抄猪肝,这样可以补血。

卖完血后,许三观拿着卖血得来的钱娶了老婆,他老婆的名字叫做许玉兰,并且给他生了三个儿子,分别叫一乐、二乐、三乐。

在生完三个孩子的不久后,全家人的危机到来了,或者可以说是全中国老百姓的危机到来了。是的,文化大革命开始了。

起初,家里所剩的钱还足以支撑一家五口的生活,再加上文革刚开始,并没有对人们的生活造成太大的影响。但是,日复一日,老百姓们的生活越来越苦。同样的,许三观一家人也开始为生计所担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作文700字

更新时间:2024-05-09 07:41

看了余华的《活着》后,使我对余华的另一部代表作提起了兴趣—《许三观卖血记》。人们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每个人的身体里都流淌着血,它是我们人生的支柱,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总说血是自己的祖宗留下来的,卖了血就相当于卖了自己的祖宗。但在许三观生活的那个年代,由于生活所迫,他一次次的卖血。通过卖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让全家在饥荒的时候吃上一碗面条;通过卖血,他可以救大儿子一乐的命。在众多困难面前,许三观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里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了他最大的满足和幸福。

这篇文章不仅仅有当时对人民生活的压迫,也让我看到了许三观对儿子的亲情。大儿子一乐生病要到上海去看病时,许三观跑遍邻里邻居,借遍了钱,再去上海的途中,不担心自己的生命,到一个地方卖一次血,卖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可他在短短的一个星期里,就卖了三次血,只为那卖血所挣的三十五块钱去给儿子看病。二儿子的队长来家里做客时,卖血买酒买烟请二乐队长吃饭,只为让队长提拔二乐到城里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