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权利_与生命有关的作文750字
这天上化学课,同桌自言自语,略带不满:“几种化学元素还要分什么主族,副族,真不公平。”我心中一惊:生命不也是如此吗?
曾几何时,人类自诩是万物之首,将一切有生命的事物划分了高低贵贱,有原始低级的生物,有现代高级的生物。这里面有植物,有动物。它们就象封建王朝里的人,有至高无上的君主,有达官贵人,还有平民百姓,乃至被人买去了的仆人奴才。在这当中,人自是那王了。他可以大手一挥,决定保护某种生物,抑或是灭绝某种生物。
举个例子吧!人根据主观的意愿将动物分成益和害。象什么壁虎与蚊子,猫头鹰与老鼠。只要对人有益了,为人服务了,那种动物便如同被封了爵位,可以趾高气昂,为人推崇、赞美,只要对人有害了,与人做对了,那种动物便如同被判了死刑,人人可诛之。“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不正反映了这种现象吗?
不仅动物,植物也难逃厄运。砍了树能赚钱,我便放心大胆的砍;采了花可盈利,我便肆无忌弹的采;田中野草妨碍了粮食的生长,我便可视之为恶敌,除掉它。作为人类,我们早已习惯于随手捏死课桌上爬行的小虫子,随手采摘路旁开放的花朵。动物也有感觉、有感情那自不必说,可有些著名的实验不也证明了植物同样拥有感情吗?但就现在的情况来说,人类所作的这些试验,又有什么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