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骑鹅的作文,描写骑鹅的作文

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有感_读书笔记700字

更新时间:2023-02-05 15:08

在家里,我读了瑞典作家拉盖罗夫写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作弄小精灵而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他骑在一只名叫莫顿的家鹅的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进行长途旅行。在这次奇异的旅行中,尼尔斯整长了很多见识,也结交了许多朋友。人生无常,尼尔斯也碰到了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狡猾的狐狸斯密尔就是其中之一。他在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慢慢变得善良、勇敢、聪明、机智了。最后在大雁们的护送下,尼尔斯回到家中,变回了原来模样,成了一个人见人爱,动物见了都喜欢的好孩子。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描写老鹰高尔果的片段。高尔果生下来没几天,老鹰夫妇就在觅食过程中遇到了意外,回不来了。雁群首领刚好经过,看到了鹰巢里可怜的高尔果。阿卡在撒手不管和养育小鹰两个困难的抉择中毅然选择了后者。

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有感

更新时间:2023-02-05 14:44

今天,我将妈妈给我买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看完了。这本书让我跟随着尼尔斯一起进行了一次有趣而又艰辛的旅行。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十四岁的小男孩尼尔斯。有一天,尼尔斯不在家认真读书,却跑到农场玩耍,因为调皮而被一个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没有巴掌大的小人儿。他爬到矮墙上躺着,看见一只叫莫顿的大雄鹅想要飞起来。于是,尼尔斯立刻从墙上跳到雄鹅的身上央求它不要飞走,但是雄鹅莫顿不听,后来只好带着尼尔斯一起飞上了天空。就这样,尼尔斯开始了他的冒险之旅。

在接下来的旅程中,尼尔斯和莫顿先后遇见了大雁阿卡、老鹰高尔果、小灰雁邓芬、狐狸斯密尔。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尼尔斯和大雁们的故事。大雁们停在草地上休息,一只狐狸偷偷地钻了出来,一口咬住了一只大雁。尼尔斯立刻勇敢地挺身而出,最终大雁获救了,尼尔斯也赢得了很多朋友。后来,尼尔斯又遇到了无数困难。

最后,尼尔斯被小精灵变了回来,又回到了家。尼尔斯还常常想再次和大雁一起旅行。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我们不能尼尔斯一开始那样调皮捣蛋,要做一个真诚、勇敢、友爱的人。还要多多历险,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读书笔记700字

更新时间:2024-05-02 06:27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首次出版于1907年,至今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这是一部享誉世界的儿童名著,受到孩子们乃至大人们的热烈推崇,飞进了全球各地千万家庭。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也因为这部作品一举成名,并且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爸爸说,他小时候对这部作品有非常深刻的记忆,不过他小时候看的不是书,而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动画片。这部动画片太好看了,他看得如痴如醉,但每周才放一集,所以候他每天都盼望着能看上《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虽然爸爸看的不是原著,但是从中也可以看出《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故事情节是多么的迷人啊。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500字

更新时间:2023-02-05 13:26

最近,我又看了一遍《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之所以重读这本书,不仅仅因为这是唯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更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引人人胜,里面描写的人物、动物的性格都栩栩如生。

故事讲的是瑞典威明格的小村子里。有一个男孩儿,名叫尼尔斯,他因为常常欺负小动物们,又捉弄了树林里的小精灵,结果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当一群大雁飞过尼尔斯家的上空时,尼尔斯家的家鹅马丁身强力壮,不知不觉地跟这群大雁学会了飞翔,尼尔斯就骑在马丁的背上,开始了一次漫长的旅行。旅途中充满艰险和新奇。大雁们依靠智慧和团结战胜了一次次困难。通过旅行,尼尔斯变得懂事了,也成长了不少,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并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动物是那群大雁的“头领”一一阿卡,她聪明,又很有领导才能:还有驮着尼尔斯旅行的家鹅一一马丁,他很勇敢,又对主人忠心耿耿。我最喜欢的人物当然是尼尔斯了,他既善良又勇敢,为雁群和其他鸟类做了许多事。这本书里还描写了瑞典湛蓝的天空,幽静的山谷,还有海边美丽的景色。

读《骑鹅旅行记》有感-记叙文1200字

更新时间:2024-05-02 16:38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他给了你精神上的慰藉,你是精神的食粮。书籍是唯一不变的东西,它可以做你知心的朋友,是天真无邪的童年玩伴,是成长路上的一则警言。不仅如此,它还会铸造你优秀的习惯还会让你不知不觉的明理事,懂道理,拥有丰富的学识。读书可大有裨益。

一次大扫除时,翻到一本略显陈旧的书,上面已蒙上许多灰尘,回想起曾经读过这么一本书,那时读的津津有味,现在再回味一番也别具风味,也看到了一些之前没看到的东西,我之前看的是故事的情节。而那如梦似幻的旅程,让我身临其境,看雁群掠过波澜不惊的海面,溅起阵阵浪花;通过雁群的眼睛看那绿意盎然的森林,听鸟儿的交谈声;聆听风儿带来的讯息,那瑰丽壮观的雪山以及那盛大的表演,处处透露着曼妙的瑞典山河。这本如画般的书就是《骑鹅旅行记》它的作者是瑞典的马赛尔·拉格洛芙是,世界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作家。

一个关于成长的寓言-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有感1200字

更新时间:2023-02-05 13:23

初识:一个坏孩子变好的童话

在北欧瑞典,有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他不爱学习,满脑子恶作剧,爱干各种调皮捣蛋的事儿,而且他还有个特讨人厌的恶习:爱捉弄甚至虐待各种小动物,因此,动物们都很厌恶他。

有一天他老毛病又犯了:他捉弄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了一个只有拇指头大小的小人儿。正巧此时有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他家一只叫莫顿的公鹅受够了尼尔斯的欺负,想跟着大雁一块儿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尼尔斯抱住莫顿的脖子想阻止它飞走,却就这样被带着飞上了天。从此,拇指人儿尼尔斯就跟随莫顿和雁群,开启了一场跨越千山万水的冒险之旅,从南方一直飞到了最北部,历时一年、看遍了瑞典的旖旎风光,最后回到家乡。

在这趟旅程中,尼尔斯增长了见识、结交了朋友、帮助了无数小动物、经历了种种磨难和考验,最后终于从拇指人儿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并成长为一个勇敢乐观、善良机智又乐于助人的大男孩。

这部充满想象力和趣味性的童话,就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一位与安徒生齐名的儿童文学大师——所写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它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再读:为什么我更喜欢莫顿?

不知道别的同学是什么感受,反正我一开始是不怎么喜欢尼尔斯的,我更喜欢那只向往蓝天、并且马上行动的公鹅莫顿。

新骑鹅历险记_初中想象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30 09:19

盼望已久的暑假终于来到了,小明要去探望远在天边的父亲,他骑上了天鹅,就踏上了去看望父亲的路。

小明骑着天鹅,开心地望着前方的路。突然,有一阵强烈的大风,迎面吹乱了小明的头发,他害怕地抓住天鹅背上的毛,还不停地叫喊,小明为了战胜害怕,从天鹅马丁的背上拿起了一个又大有红的苹果,开始吃了起来。

小明往下一看,哇!是一个巨龙似的长城,他让马丁下去,到了下面,小明和马丁在长城上面尽情地玩耍。过了好长时间,天渐渐的黑了,他们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长城。飞到了天上,他们继续地向前飞,飞着飞着,天慢慢地亮了。突然,前面有雾霾,雾霾遮住了他们的眼睛,马丁在空中不停地飞,马上要掉下去了,马丁努力地扇动着翅膀,慢慢地,雾霾消失了,马丁和小明又回到了路上。

小明向下一看,有三只可爱的大熊猫在吃竹子,后面有三个猎人背着x35步枪,正准备杀了大熊猫,突然他的手机发出了一道激光,把三个猎人杀死了。小明保护了大熊猫,他开心极了。小明听见了“嗖”的一声,向上一看,原来是根金条,他高兴地蹦了起来,脚一滑,一下掉了下去,马丁到下面接住了小明,小明才安然无恙。小明紧紧地抓住马丁,向下一看原来是古埃及。

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有感-记叙文800字

更新时间:2023-02-04 18:56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豪格尔森的离奇故事,让我久久不能忘怀,耐人寻味,收获颇多。

这本书讲述了家住在瑞典南部的尼尔斯·豪格尔森,在还没有变成小精灵前他无“恶”不作:将妈妈准备坐下的板登拿走,故意伸出脚将妈妈绊倒,往奶牛耳朵里放马蜂.....他干的坏事不计其数,周围的小动物们都十分厌恶他。直到有一次他捉弄小精灵时,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姆指大的小人,在一次意外时为了拦下雄鹅莫顿飞向天空,他拽住鹅毛,可是被雄鹅莫顿带上了天空,他加入了大雁群,大雁们带着他走南闯北观赏各地的风景,与大雁们旅行时,尼尔斯克服种种困难,等到他回到家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位乐观向上、热爱学习、勤劳善良的孩子了。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成长有感800字

更新时间:2023-02-04 18:56

在这个美好的夏天,没有什么能比坐在摇椅上,品味着一本精典,享受一杯好茶更好的事了。

我花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合上书的同时,我仰头望着这万里晴空,心里感慨万千。这本书的主人公叫作尼尔斯,是个14岁左右的男孩,他是个十足的“坏孩子”,爱欺负小动物、不尊重父母、不爱学习、爱撒谎………意外的是,他竟然变成了只有拇指大小的小人儿,他受尽了欺辱。在后来的旅行中,非常有爱的大白鹅和雁群给了他无限的爱护和照顾,这些都深深地感动了我们的主人公尼尔斯,让他的心灵深深得到洗礼与成长,最后,他顺利地变回了正常人的模样,经过这样的“旅行”过后,他也彻底变成了所有人眼中的好孩子。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800字

更新时间:2023-02-04 18:56

一本好书就像是一架钢琴,弹出优美动听的音乐,带你欣赏世间美妙的声音;一本好书,就像是一朵朵含苞欲放的花儿,即将绽放出美丽的花朵,让你感受大自然的魅力;一本好书就像是一位智者,谈吐不凡,教给你许多道理,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本好书,叫《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的一部童话作品,讲述了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小男孩的故事。他调皮、贪玩、任性、懒惰、不爱学习、喜欢捉弄小动物,因为对小狐仙不恭敬,出尔反尔,受到了惩罚,被小狐仙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随后又为了保护自家飞走的雄鹅而被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各地,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在整个旅行中,尼尔斯不仅欣赏到瑞典的美丽自然风光,听到许多古老的传说故事,增长了见闻,还饱尝了风险与苦难。他逐渐改正了自己的缺点,蜕变成了一个懂事、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书中有一个情节非常触动我:有一次狐狸斯密尔默默地在背地里偷袭大雁,阿卡因为反应慢而被叼住,十分绝望时,尼尔斯与莫顿在危机时刻及时救助阿卡,使得阿卡顺利脱险。也是这个情节,让我想起了弟子规中的名言“人之初,性本善。”也许尼尔斯本来就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只是他以前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缺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