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权的作文,描写维权的作文

维权,靠舆论还是法律_优秀议论文900字

更新时间:2023-02-05 14:58

奔驰女车主漏油事件已然发酵成了全民事件,未曝光前商家从换车一直拖到只换发动机的搪塞行为以及收取无厘头的贷款费,其中的猫腻人尽皆知,当我们对商家不择手段获利的行为持鄙弃的态度时,其中反应出的维权问题更应该被人所知晓:维权,到底靠舆论还是法律?

事件发酵足够长的一段时间才得到解决,显然基于“按闹分配”的原则,因为媒体曝光,然后越来越多人关注,最后有关部门介入,事情得到解决。粗看事情发生的逻辑我们便会发现,舆论竟然比法律早一步行动,如果没有舆论的推波助澜,法律还可能不会出动,于是有人戏谑地说,看来消费者维权只能靠舆论。

如此荒唐之言的产生是因为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慢作为。奔驰漏油事件中女车主自述自己维权时110,工商局均回避她,直到事件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工商部门才介入调差,这摆明了不闹大不解决。与之相类似的众多侵权事件,如天价鱼事件,从事件发生到政府介入,都过了好长一段时间。而在这一段时间内,舆论早已介入产生一定影响,

将维权进行到底_关于315维权日的作文700字

更新时间:2023-02-05 12:34

法律是平等的,它赋予每个人应有的权利,让我们得以在被侵权时维护自尊。当我们作为一个消费者时,就应当了解有关于消费者的保护律法,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权益,以及被侵权时该通过怎样的途径解决。我十一岁那年,就曾经遇到过牵涉了消费者权益的一件事,至今我仍记忆犹新:

我和妈妈去逛商场,妈妈在我的软磨硬泡下买了一箱十六盒装的酸奶,保质期二十一天。可是第二天妈妈打开酸奶喝的时候发觉夹杂着一股馊味,妈妈忙叫我也过来尝尝。确认无误后,妈妈对我说:“婉凝,妈妈要投诉。”“什么?”我吃惊地瞪大了眼,“妈,别去惹这个麻烦啦,这次就当是我们吃了亏,算了吧!去投诉多没面子呀,我可丢不起这个人!”妈妈听后严肃地说:“婉凝,这不是面子问题,而是事关我们自身的利益。现在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就应该去维护,不能助长这种习气,要将维权进行到底!”

将维权进行到底_初二记事作文400字

更新时间:2023-02-05 12:34

暑假里我和妈妈经历了一次“维权”,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我们在深圳游玩后,决定去海南旅游。找到“深圳保安中国旅行社”,准备组团前往海南。双方签定合同,定于2007年8月4日晚上8点坐飞机走;没想到在机场出了意外。飞机起飞前,我发现妈妈的机票是晚上8点起飞的,可我的航班却是晚上10点起飞。听到这个消息,我又兴奋又担心,兴奋的是我可以单独坐飞机,担心的是会和妈妈走散。妈妈的想法和我不太一样,她担心我们会走失,坚决要退团。一听要退团,导游急了,说:“我帮你们去协调。”我也急了;这可是我第一次坐飞机,我偷偷地对妈妈说:“最好不要退团。”妈妈笑了笑。这时大厅里传出妈妈的名字,仔细一听,原来是催促妈妈上飞机的。可是导游告诉我们机票没有协调好,想听听我们有什么想法。于是妈妈要求按合同办事,旅行社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赔偿小朋友200元并送一份KFC做为晚餐;我们都改乘晚上10点的航班。这件事才算结束。

虽然机票出了点问题,但我还是坐上了飞机,通过这件事情,让我明白了,遇事要冷静,尽力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相信问题总会被解决的。你说对吗?

维权3.15_消费者权益日作文500字

更新时间:2024-04-22 04:29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日,顾名思义就是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日子。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如今,“3.15”它已是一个标志,饱含着公理和正义;它也是一种声音,传递出对平等与诚信的呼唤。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有过消费的经历吧,例如,到超市购物,到美食城消费,到文化园买学习用品,在小商贩的摊上买小吃或小玩意儿……这时候,我们就扮演了一个消费者的角色。可能平时你还遇到过这样的尴尬,花了大价钱买文具用品却买了个劣质产品。到小摊上买小吃一饱口福,却吃出了毛病,吃坏了身体等等。这个时候,你是自认倒霉默不作声还是理直气壮地去找商家或有关当事人理论一番讨个说法呢?我想,你一定会选择讨说法吧!这就对了。可见,315消费者权益日和我们每个人都是息息相关的,它应该是我们大家共同关注的一个日子。

那么,我们又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被侵害呢?从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开始,逐步培养法律意识,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还要提醒大家,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的“三无”产品;不要购买地摊上的糖果、饮料等食品;不要购买盗版的图书和音像制品,拒绝假冒伪劣商品,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做到绿色消费、科学消费。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让我们的生命因安全而更精彩!

消费维权伴我行_记叙文范文700字

更新时间:2024-05-11 00:16

在人生漫长的旅途中,消费无处不在。但是,在消费的过程中,还得处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上当受骗。在我的消费经历中,就曾发生了一件让我记忆犹新的事情:

记得那是去年夏天,我去弟弟家玩。本来呢,这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可事实却恰恰相反。

那天,弟弟听说我这个大哥哥要大驾光临,他真是不亦乐乎。于是,他就去批发市场买了一大袋冰棍儿来迎接我。我一来到弟弟家,弟弟马上递上冰棍,说:“晴奕哥哥,吃冰棍儿”。一听有冰棍儿吃,我便迫不及待地接过手,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弟弟也不甘落后,也拿出一根冰棍儿,一边看着我傻笑,一边津津有味地吃着。过了一会儿,我吃完了冰棍儿,正准备和弟弟玩游戏时,突然我感到头昏眼花,肚子剧烈地疼痛。弟弟看了,以为我是逗他玩。可正当他快笑出来时,也跟我一样头昏眼花,全身无力。过了一会儿,阿姨看了看我们,似乎明白了些什么,便急忙拿出包装袋,自言自语:“生产日期2008年8月10日,保质期6个月”。我听了,顿时傻了眼,差点哭出声来。阿姨看我们这狼狈不堪的样子,便急忙拿出了药,让我们服了下去,还对我们说:“不要急,等一会儿就没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