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狼群的作文,描写狼群的作文

重返狼群一窝“死狼崽”_记事作文1500字

更新时间:2024-04-30 18:25

事情的进展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顺利。我原以为这么感人的狼故事会传得路人皆知,结果一直走到天黑,问了三四个人,他们却对这事一无所知,反而对我这个外来人颇感好奇,问长问短地打听城市的消息。一点新的线索都找不到,情绪非常低落。失望、沮丧,甚至有一瞬间都怀疑牧民们故事的真实性了。我仅凭着一方之言,热血上涌就不顾一切地去寻找,是不是傻了点儿?

我意识到自己低估了寻找的难度,像这样盲目地徒步撞运气,找到的概率几乎为零。正在灰心之际,公狼被剥皮的细节如灵光乍现般提醒了我。现在的牧民生活渐渐富足,穿的不再是自制的毛皮,而是与外界接轨的牛仔裤、夹克,传统手工早已丢生了,大多草原人不会自己熟制毛皮,包括每年剥下来的羊皮牛皮都多半是由县城里的皮匠统一收购加工。狼皮既然被剥,肯定要尽快找人熟皮,何况如果要卖珍贵的狼皮,也一定会在人多的地方悄悄放出消息,公路和路边的饭店旅馆正是各色人等汇集的地方,消息最灵通,最不济还可以找到皮匠,或许能打听到蛛丝马迹。想到这里我顿时兴奋得坐了起来,忽然又想到珍贵的小狼皮也可能被剥来卖了,一时间心乱如麻。

读《重返狼群》有感-高中读后感900字

更新时间:2023-02-05 14:56

《重返狼群》讲的是美女画家李微漪在一次草原采风中意外收养了狼王遗孤,为其取名格林,并带回成都喂养。但繁华的都市无法容纳一匹野性的草原狼,李微漪带着格林重返草原,一路追寻狼群的踪迹,历经严寒酷雪,更有甚者连李微漪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终于目送它成功地重返狼群。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李微漪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

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读完后,我在真真切切感受到文字所告诉人们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以及草原和狼之间无尽传说的同时,也对这些作者在极力表达的关键词有了更深的感悟。

《重返狼群》-读书感悟1300字

更新时间:2024-05-15 07:10

之前,在老师的推荐下,我阅读了《重返狼群》这部书,本以为会很无聊,谁知那么厚的书,我仅用两三天的时间便看完了。

一提到狼,想必大家对它的印象都不太好。小时候起,我们便被灌输了狼很坏这个概念。关于狼的成语,也都是什么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等等。就连《小红帽》《狼和小羊》等童话故事中,狼扮演的也是一个阴险狡诈、令人厌恶的角色。《重返狼群》里也有这么一句话:“古人造‘狼’字都是在‘狠’字的头上加了一点,意思是再狠一点就是'狼’!”由此可见,自古以来,人们对狼的印象便非常不好。但狼真的都是人们口中的那样吗?狼真的很坏吗? 看完《重返狼群》后,你也许就不会这么想了。

这本书作者叫李微漪。2010年4月,她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时,解救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狼崽。她给这只小狼取名为“格林”,寓意草原的颜色。随着格林的渐渐长大,2个月后,城市已无它的容身之处。作者便带格林去草原野化。2011年2月,格林得以重返狼群。这本书将我对狼的刻板印象击得粉碎。书中的小格林并非古人中的“狼子野心”,它活泼且陶气,可受又调皮。它是个孝顺、懂得感恩的“狼儿子”。会在作者冷得瑟瑟发抖时过来为她取暖;会在作者饥渴难耐时将自己辛苦打措得到的存粮分享给她;会在作者遭遇危险时不顾敌强我弱的劣势下保护她……这好的格林怎能让人不爱?

读《重返狼群》有感-记叙文1000字

更新时间:2024-05-02 04:12

《重返狼群》是川西女作家李微漪根据亲身经历写成的纪实小说。读完之后,内心思绪万千。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作者来到若盖尔草原写生,偶遇一只濒临死亡的小狼,作者领养了它,并给它取名为格林。这只小狼,从此谱写了一个凡人人类的空白。

它被作者带回家饲养,与家中宠物发生争执,与作者走丢,造成了城市的交通堵塞,在天台上练习狼嚎......小狼内心对自由与草原的向往,作者在它三个月大的时候便将它带回了若盖尔草原,走上了草原放生的道路。经过八个月的努力,小狼格林具备了独立生存的能力,成功回到了属于自己的狼群。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书感悟1200字

更新时间:2024-05-14 17:14

书,是照亮人类前行的明灯;书,是洁净灵魂的圣泉;书,是陶冶人类情操的幻乐,在这个悠闲自在的暑假,我读了许多书籍,不说每本都很有用,但至少有那一本值得你去回味,

称的上是一本好书,而我所要说的我暑假所读的一本好书就是《让我陪你重返狼群》

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来到草原,得知了前几天牧民与狼发生冲突,导致了两头狼的丧生,但这并不是最糟糕的,因为这场冲突导致了五只小狼无家可归,作者是一个十分喜爱动物的女孩,于是她便向牧民们询问小狼的位置,可当她赶到时,只剩下奄奄一息的一只小狼了,出于怜悯和对小动物的喜爱,她便瞒着父母将其带回了家,还给其取名叫格林,虽然混过了作者父母那一关,但却并非以后的路都是会一帆风顺。

第一关就是作者的狗“狐狸”,这是作者在格林来之前最宠溺的宠物,可是突然间来了一个格林,分担一部分作者的爱,“狐狸”免会有一些不痛快,于是便发生了一些摩擦,直到格林搬家时也未解决。但更大的问题还在后面。格林一天天的变大,且有时还乱跑,这让作者伤我很大的脑筋,最后还是通过搬家来解决的,可是格林是狼,总不能永远待在人类的身边

孰狼孰人-读《重返狼群》有感1000字

更新时间:2024-05-14 04:41

“你重返狼群的那一刻,我们都赢了。”

我成为了“我”,合上书页,不禁感慨万分。《重返狼群》这本书是真人真狼真事,它的情节令多少人的情绪跟着变化,内心思绪万千。书扉照片上的作者李微漪,一袭白色的长裙,靓丽的外表,优雅的身姿,腼腆的微笑,很难将她与“中国第一狼女”结合起来。几年以前,就是这位年轻的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的时候,救下了一只濒死的小狼,并给他取名为“格林”,把他带回城里悉心抚养。但钢筋水泥林立的繁华城市,终究不是野生草原狼的美丽家园,于是,李微漪历经二百天,九死一生,送格林重返狼群。

狼,在我心中曾是恶、凶狠和危险等的代名词,这些刻板印象让我一开始对这系列书提不起兴趣。读完两部《重返狼群》以及衍生作品后,我不禁为之震撼。狼的感情与人一样纯粹,甚至更甚于人。书中有这样一段:“……又饥又寒的时候,我和格林找不到任何吃的东西,但我心中却没有绝望,我知道格林还在我身边陪着我,它已经长大了,一定会帮助妈妈的……果然,格林把它埋在雪堆里的半截野兔留给了我……”据说,重返狼群后的格林,因为受到猎人无情的追捕,已经不敢再靠近微漪,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地为微漪送食,它懂得感恩,但原本应该仍亲密无间的他们,却因一些不怀好意的人类而疏远,这该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书心得900字

更新时间:2023-02-05 12:36

我喜欢狼,因为它是草原的象征;我喜欢狼,因为它是自由的象征;我喜欢狼,喜欢它豪放的性格、野性的力量,拥有知恩感恩的心。

故事中的主角:小狼格林和“狼妈”李微漪。

相遇,即是一种缘分。

原本临近濒死的小狼,在既善良又富有爱心的人类李微漪的帮助下,小狼的命运就此改变。

这只小狼的生命力特别顽强,在狼妈还没有帮助它之前,已经有五天没有吃奶了,它身边的兄弟们已经全部饿死,只剩下生命顽强的它。

狼妈给小狼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格林”。格林用英语是“green”,意思是“绿色”,希望这只小狼向往自由,充满活力,健康成长。

在经狼妈李微漪的照顾下,格林一天天的长大了。在家里,还有一个格林的兄弟“狐狸”,这兄弟俩刚见面就打架,狐狸打不过就使“阴招”,格林自 然也不服气,对着狐狸的命根子就咬,狼妈也是拿这对兄弟没辙。

格林越长越大,自然是在家里待不住,天天闹着出去玩,它又不是狗,带出去肯定会引人注目,这点让狼妈特别烦恼。

狼妈想了好久,觉得把格林放在家里不是一个好办法,决定把它送到动物园。

但是李微漪来到动物园时,被眼前这一幕惊住了:动物们一点精神都没有,动物园的笼子囚禁了它们向往自由的渴望,它们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天性。

千里寻你重返狼群-读书感悟800字

更新时间:2023-02-04 18:56

和动物和谐相处,与自然和谐共生

温室效应,内涝,沙尘暴等一系列出自人类之手的“自然”问题日益显著,问题的背后是人类对环境保护意识的缺乏,是对生命的漠视。当今社会我们需要和动物和谐相处,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我们的地球家园。

人类学会的是利用自然而非破坏自然,在自然面前人类犹如沧海中的一粟,渺小而又弱小,我们需要尊敬她爱戴她,她可以给予我们资源也有能力制造灾祸,所以我们必须与自然和谐共生。动物和自然是紧密联系的,可以说和动物和谐相处是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表现形式。

我们要勇于去融入自然,敢于融入动物的世界。四川作家李微漪曾在茫茫的若尔盖草原与狼同生共死几百个日日夜夜,把小狼格林看做自己的儿子,在狼崽长大分离后为了重新寻找甚至卖掉了自己的房子,买了高清设备重返草原记录狼群和动物们。她在旅途中遇到过困难碰到过危险,但从未放弃探索自然的梦想。她将旅途中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编成震撼人心的《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和《千里寻你重返狼群》。我们需要去融入他们的世界并尝试和他们共同生活。

《重返狼群》读后感_读后感1000字

更新时间:2024-05-12 10:39

这是一个悲欢离合,而又乐观向上的故事。

一只名为“格林”的小狼,身世凄凉,而被画家李微漪收养。但因种种原因,格林不得不重返狼群。就这样,一狼一人,便经历千辛万苦,踏破铁鞋,格林终于重返狼群。谱写了一个美丽的篇章。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怎能不感动,并且我还学到了许多东西。

一。不忘初心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李微漪与格林的初心,便是重返狼群。之所以格林成功重返狼群,是因为任何困难都不能让他们忘记初心,因为这是一个坚定的初心。我们也因怀有一颗坚定的初心。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披荆斩棘,只为初心。

孔子的“居之不倦,行之以忠”,包拯的“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初心纯洁、热烈、美好。她是迷途困挫时的责任与担当,是铅华尽染时的恪守与坚持。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二。坚持不息

为了初心,我们就要坚持。李微漪与格林为了初心,即便被野狗咬,即便遭遇饥荒,他们也不怕,坚持了下来。正因他们的坚持,才使格林重返狼群。我们应向他们学习,无论初心有多难,都应坚持。坚持就是胜利,胜利贵在坚持。

《重返狼群》-读书感悟800字

更新时间:2023-02-04 18:56

“白眼狼”“狼狈为奸”“狼心狗肺”这些传统意义上对狼的形容在我看完《重返狼群》后被刷新了。

成都画家李微漪在一次去草原写生后,意外收养了一只小狼并取名为格林,不忍心将其禁锢在城市之中,失去自由。与格林一起前往草原的獒场,后几经磨难——遭遇盗猎者,饥饿的困扰,李微漪终于将其养大的小狼送回草原。在放养一年后,因担心格林被捕,作者匆忙地返回狼山,几经寻找,终于与格林再次相见,但已经不同……

在人的观念中,狼是一种凶残,狡猾的动物。就古人造字时也是在“狠”上加上一点,可为什么不换种方式呢?狼即良犬。用凶残来形容狼并不准确,它是草原上的大当家,奔跑速度无人能敌,但它不是屠夫,它只吃生病的牛羊,除去鼠兔,一般不去招惹人。它是聪明的,生活在草原的藏族人这样形容他们的图腾:“邦客,调皮的很。”狼群冬天围猎是分工明确,团结合作。让我震撼的是,刚出生的小狼在感知到危险时,会装死,任你怎么踢它,它也不会动。所以怎么会有人想要杀死这个可爱的生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