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尘埃落定的作文,描写尘埃落定的作文

《尘埃落定》读后感_高三小说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3-02-05 15:11

当我第一次听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名字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是一本恨透内容的书,于是,我便在暑假上把《尘埃落定》买回去了。

《尘埃落定》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沉重的呻吟_读《尘埃落定》有感900字

更新时间:2024-05-10 08:48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更新时间:2023-02-05 14:56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喜欢战争,喜欢女人,对权力有强烈兴趣,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但老土司认为他在重大的事情上没有足够的判断力。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老土司认为他有的时候却又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是因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却同时也是一个思想超越现代的人物。他总是在卖傻的同时做出一些非常现代非常英明的决定。

读《尘埃落定》有感-记叙文900字

更新时间:2023-02-05 12:32

我依稀记得一位大家曾推荐过阿来的《尘埃落定》,今日得闲,借来一读。

捧起书,先不翻页,对着“尘埃落定”顾名思义,浮想联翩:因轰轰烈烈的折腾荡起了无数尘埃,这些尘埃经过一个过程终归沉淀了下来……喧闹、沸腾、迷雾……向我涌来,静心定神,大地一片平静、干净、清亮……阿来肯定是有所指吧!我带着对西藏的一点肤浅了解莽莽撞撞进入了此书。

此书在我面前展开了一幅神秘、新异、离奇的生活画卷。

男主人公在祥和美丽的早晨醒来了,懒懒的,傻傻的,随心所欲,声势浩大地捉野画眉,吃野画眉,这种神仙般的生活源于他是土司的儿子身份与“傻子”的脑袋,也正因为此,官寨里和土司们发生的一切,他尽收眼底,别人对他不提防,他也乐得逍遥自在,但偶尔也能想出正确的主意和办法。看似歪打正着,却是他亲近下人,善于请教,宽容大度的必然结果。

土司拥有的特权让这个家的男人们在性爱上是那么的冲动,那么的泛滥,那么的张狂,好像他是个例外。在他的身上体现了肉欲与灵魂的一致,对待塔娜,他也是那么的宽容、理性。然而,他对自己的成人导师有着常人固有的情结,对第一次性爱对象卓玛一往情深,她快乐,他就高兴,我很欣赏。

尘埃落定_初中作文700字

更新时间:2023-02-04 18:59

狭窄的储藏室里空气仿佛都是静止的,扑面而来的灰尘有些呛鼻,我一边皱着眉头一边扒拉着那成堆的旧物,想找出那套多年没用的绘画工具,好把欠着的成堆美术作业应付过去。

好不容易才寻出那一套笔来,我拍拍灰尘,拉开拉链,却不想从中掉出铅笔来,“这是装彩笔的袋子啊……哪来的铅笔?”漫不经心拾起一瞧,小小的笔上还特地贴了张名字贴,用大的夸张的字体写着:四(7)班,陈xx。

我一时沉默在原地,往事冲刷去记忆上厚重的泥沙。四年级……仿佛真是我与陈最“如胶似漆”的一段日子。这支铅笔,向来是我与她姐妹间的小把戏,就像如今的交换校牌一般,是最亲密无间的证明了。

又想起从前来,小时候家里头管得严,周末才能碰手机,也只是上上微信而已。久而久之,电话的通讯录便也空空如也。但却特地存上了陈的号码,备注上近乎甜腻的爱称,还喜不自胜地发到朋友圈“耀武扬威”了一通。犹记她也回复了一条,大概是责怪的意味,可更浓的,却是娇嗔。

然而这情,如今,也不复存在了。